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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! 城乡医保集中征缴3月31日截止, 错过需交960元

(编辑:eboat 日期:2023年03月16日 浏览: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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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离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只有一个多月,你和你家人的医保缴纳了吗?

还没有,听说后面可以补缴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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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缴的待遇和按时缴纳的待遇可是有差别的。再说,疾病是不可预见的,谁也无法掌控,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就是给家人买一份安心,当风险真正来临时,医保可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啊。


未按时缴纳

城乡居民医保

会有哪些影响呢?

一起来看看吧!

↓↓↓

01
待遇享受时间有差别



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,如果超出集中征缴期,在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,在缴费之后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,并设有6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,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,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。



02
缴纳的金额有差别


在集中征缴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,只需要缴纳个人医保费350元;在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补缴的,则需要缴纳个人缴费标准350元加财政补助标准610元总共960元。



03
温馨提示



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,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如果不按时缴纳,就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。

时期
缴费时间
缴费金额
待遇享受时间
医保等待期
集中缴费期
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
个人缴费标准(350元/人)
2023年1月1日起
补缴期
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
个人缴费标准+财政补助(960元/人)
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,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

来源:黔南医保